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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我心目中的香溪玫瑰园

2014/04/03 12:57

香溪玫瑰园所在仙源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位于中国“桂花之乡”,金华“千年古镇”——安地镇境内,是继千岛湖、莫干山之后的浙江省第十二个省级旅游度假区。为记录香溪玫瑰园依山傍水美丽景观、激发金华市摄影爱好者们的创作热情,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即日起联合金华市摄影家协会等单位及媒体,举办“香溪玫瑰园杯” 头等届“我心目中的香溪玫瑰园”摄影大赛。通过摄影的形式,展示香溪玫瑰园在仙源湖度假区绮丽的自然风光、美丽景观及品质人居等风貌,让市民切身感受香溪玫瑰园打造“精品楼盘”所留下的秀美篇章。

主办方: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协办方:金华摄影www.tp0579.com、金华市佐佑广告有限公

1、大赛主题:拍摄对象香溪玫瑰园园区景观、建筑、人文风貌及其所在仙源湖旅游度假区周边设施配套,摄影表现手法不限,主题思想明确。

2、参赛规则:作品单幅长边10寸照片,组照7寸4-8幅请勿装裱。

3、必须附数字文件(光盘),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文件量不少于3MB。参赛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或简要说明、时间、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4、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出版画册、展览等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之内容的有关权益不负责任。

6、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退。

比赛截稿时间:2014年8月31日下午5点。

交稿地点:金华国贸景澜大饭店辅楼一楼香溪玫瑰园售楼部

7、比赛奖励: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100名。

一等奖获现金5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二等奖获现金2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三等奖获现金1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入围奖获现金2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获奖作品将制作成作品合集分发给每位参赛者,优秀作品还将制作成明信片。

8、为了方便参赛者进入香溪玫瑰园园区创作,在大赛期间可凭县级及以上摄协会员证(采访证)进入园内创作。非县级及以上会员的摄影爱好者,市摄影家协会安排了参赛证,摄影爱好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到主办方办理参赛证。进入香溪玫瑰园创作,须遵守园区的有关规定,不要干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备注:

**终获奖人员名单将刊登在金华摄影家协会官网上,请各位参赛者届时关注获奖信息。活动细则欢迎致电咨询本次比赛主办方:

金华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13905796930 卓德强

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香溪玫瑰园市区接待会所转于总监

我心目中的香溪玫瑰园摄影大赛活动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方: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

协办方:金华摄影www.tp0579.com、金华市佐佑广告有限公司

 二、征稿对象:

金华市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大赛主题:拍摄对象香溪玫瑰园园区景观、建筑、人文风貌风光,及其所在仙源湖旅游度假区周边设施配套。摄影表现手法不限,主题思想明确。

2、参赛规则:作品一律为长边10寸照片,请勿装裱,组照7寸4-8幅请勿装裱。

3、必须附数字文件(光盘),每张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文件量不少于3MB。参赛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标题或简要说明、时间、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4、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出版画册、展览等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之内容的有关权益不负责任。

6、参赛作品和光盘一律不退。

 四、比赛截稿时间:2014年8月31日

交稿地点:金华国贸景澜大饭店辅楼一楼香溪玫瑰园售楼部

 五、评选方式:

作品评选由大赛组委会聘请金华摄影家协会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摄影艺术为标准,以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不厚推荐,不薄自荐,重在参与。评委会由3名摄影家2名浙江开源置业有限公司成员组成。新闻媒体对部分优秀作品和活动情况进行报道,获等级奖作者予以公布。

六、参赛安排:

截稿时间:2014年8月31日

为了方便参赛者进入香溪玫瑰园园区创作,在大赛期间可凭县级及以上摄协会员证(采访证)进入园内创作。非县级及以上会员的摄影爱好者,市摄影家协会安排了参赛证,摄影爱好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香溪玫瑰园领取参赛证,同时可获得项目资料一份。进入香溪玫瑰园创作,须遵守园区的有关规定,不要干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相关证件可在参赛期间自由出入园区,若证件遗失请尽快补办。

主办方将在4月份择日安排一次集体采风活动,组织对象为金华市摄影家协会成员,届时将由摄影家协会另行通知,统一安排车辆行程。

 七、比赛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100名。

一等奖获现金5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二等奖获现金2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三等奖获现金10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入围奖获现金200元整,获奖证书一本。

获奖作品将制作成作品合集分发给每位参赛者。

 八、投稿方法:

所有作品均交给本次比赛主办方。

 九、参赛作品权属:

1、参赛者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版权、肖像权、名誉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可以重复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出版和展览,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3、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所反映的人、建筑物或其它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4、参加投稿即视为同意本细则所有条款。

5、本细则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6、部分获奖作品可能被用于展出,主办单位有权向作者索要原件或高质量的照片复制件,所有来稿原则上不以退还。

 十、活动宣传:

由于本次活动持续的时间较久,历时5个月,可分为三期持续宣传以达到深入的效果。

1、前期宣传:2014年3月-4月,由主办方进行告知性宣传,于金华日报刊登比赛征稿通栏,金华市摄影家协会官网发布征稿通知,在会员间相互告知;同时,承办方同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微博、金华房网等各大媒体合作单位上进行宣传;香溪玫瑰园市区售展核心和安地现场销售部对来访客户进行口头宣传,邀请客户参加比赛。

2、中期宣传:2014年5月-7月,稳固前期宣传效果,每月跟进一次采风信息;发送短信邀请参赛者前来进行活动采风;挑选一名参赛者进行一次跟踪报道或组织一次集体采风并邀请金华市某知名摄影家到香溪玫瑰园拍摄。

3、后期宣传:2014年8月至截稿,截稿前适当增加宣传;获奖者评选出后举办颁奖大会并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同时在《金华晚报》上刊登部分获奖作品及获奖者名单;金华市摄影家协会网站同步公布获奖名单以及获奖作品;作品整理成集出版,举办头等届“我心目中香溪玫瑰园”的作品展,将相关作品和作品集、明信片予以公开展出。

十一、活动期间安全预案:

1、 凡参赛期间参赛者出入香溪玫瑰园采风须出示个人参赛证或摄影协会会员证,禁止违反园内相关规定或做出损害园区景观的行为和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2、 由于中老年人身体的特殊性,为保障参赛者的人身安全,如遇到参赛者身体不适或突发状况导致的意外,香溪玫瑰园工作人员应及时终止该参赛者的采风行动并安排专车护送至安地镇卫生院或金华市医院进行救治。各位参赛者务必随身携带好日常应急药品,若身体不适请立刻告知香溪玫瑰园的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

3、 凡无视安全守则,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劝告做出危害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香溪玫瑰园及比赛组委会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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